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邯郸取缔无照经营户420家

1998-08-05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 王志振 记者 蔺玉堂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河北省邯郸市严格执行国家《粮食收购条例》,加大粮食市场和批发市场的管理力度。《条例》颁布以来,全市共清理整顿经营粮食个体户630家,其中无照经营的420家。

今年夏粮收购是粮改后的第一次,为了保证能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粮食,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监督,该市统一印发了宣传粮食购销政策的通告,并利用农村广播、黑板以及报纸、电视广泛宣传,使粮食购销政策做到家喻户晓。市工商局、粮食局等部门组成监督组,深入粮食收购现场巡回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对违反《条例》非法收购粮食的企业和个体商贩坚决从严打击,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并处以罚款。

与此同时,邯郸市还加强了粮食批发市场的清理整顿,实行粮食批发准入制度。对现有从事粮食批发经营单位的资金、设备和经营规模进行全面清查,并严格规定:从事粮食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,要具备20万元以上的自有资金,有效仓容40万公斤以上,常年库存不低于15万公斤,还要具备必要的检测手段。符合这些条件的,由县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《粮食批发业务经营资格许可证》,工商部门凭此核发《营业执照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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